栏目:咨询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3-02-21 10:09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70
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3月1日20:00。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3月2日17:00。网上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3月3日18:00。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3日9:00-4月9日14:00。详情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院(局、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3)5号),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设“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客观题)、“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客观题)、“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客观题)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主观题)4个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规定的考区内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资格审核。
各地工程咨询行业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大纲
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1年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2日9:00-3月1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2月22日9:00-3月2日17:00。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2月22日9:00-3月3日18: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4月3日9:00-4月9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23年4月8日
09:00-11:30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14:00一16:30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2023年4月9日
09:00-11:30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14:00-17:00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须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区设置
为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此次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武汉、黄冈(黄石、鄂州、咸宁、孝感)、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林区)、荆州(恩施、荆门、省直管市)、宜昌、省直等考区。
其中省直考区负责中央在鄂单位及省直单位考生。
六、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1)7号)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30元,《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50元。
七、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严格落实当地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报考注意事项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湖北省工程咨询协会
2023年2月14日
文章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