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咨询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1-12-20 17:02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23
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发布了关于告知2021年广东省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专家评审结果的通知,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咨询考生,现已将相关内容整理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
各申请单位: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的有关规定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开展2021年广东省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的复函》(粤发改投资函〔2021〕1110号),我会发布了《2021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的公告》(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公告2021年第1号)。目前已完成了乙级资信专家评审工作,现将专家评审结果告知你们,如对专家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务必在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17:00前将反馈意见表电子版上传到《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同时把反馈意见表盖章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邮寄至我会。
一、专家评审意见查询方法
专家评审意见须通过管理系统查询,具体操作如下:以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申请列表”,选择相应申请列表的最后一栏“查看”,下拉可见查看“专家评审意见”和“申报结果”。
二、反馈有关要求
(一)同意专家评审结果的无需反馈,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二)反馈意见表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单位人员和业绩的证明都以原申报材料为基础进行补充说明,补正材料一律无效;
(三)专家评审意见为“证明材料不真实”或“存疑”的,应提交原件供查验;
(四)需退回的原件,均应单独放置在档案袋中(或单独包装)并做出标识,并附上回邮信息,我会将于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公告后(2021年11月15日后),通过顺丰速运以到付的方式寄回。
(五)鉴于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请采用快递的方式缴交材料,不接受面交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华
电 话:020-83323154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407号华兴大厦618室
附件:《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反馈意见模块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