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中考查分 发布时间:2024-04-03 09:37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35
广州市2024年初中艺术(含音乐和美术)学业水平考试已结束,定于4月8日15:00公布考生考试成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方式
考试成绩将通过以下2种方式公布。
(一)所在学校(报名点,下同)通知。由所在学校通过“广州市招考办初中机考系统”获取本校成绩数据,通知考生个人。
(二)微信查询。考生关注“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招考查询-初中学考”栏目,凭准考证上的考生号、证件号及考试校验码查询本人成绩。
二、成绩呈现和使用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1号),地理、生物学、艺术、信息科技等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评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在全市考生总人数所占比例分别划分为:A(25%)、B(35%)、C(25%)、D(10%)、E(5%)。
录取参考科目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时,示范性普通高中(包括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
三、成绩复查办法
(一)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议,可以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所在学校统一填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登记表》(见附件),并通过“广州市招考办初中机考系统”上报。成绩复查申请及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办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事项为成绩是否漏评漏记、考生答题数据是否完整,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问题。
(三)对复查后发现成绩有误的考生,我办将对其成绩进行更正,并在4月12日前通知所在学校。成绩复查无误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