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2-04-07 17:12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26
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6-17日举行。为保障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和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自行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所有考生须提前14天完成本人“福建健康码”或“八闽健康码”(下统称“健康码”)的申领。考前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并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避免与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人员接触。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制度,考前14天起,考生应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主动向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并及时就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务必如实报告本人的健康监测情况,有意隐瞒或不如实上报的,将按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提倡考生主动接种疫苗。出现非绿码等情况的,应及时联系所在社区(村镇)或按相关渠道申请转码。
二、及时有效参加核酸检测
所有考生均须在考前48小时内(即4月14日零时后,下同)进行核酸检测,并取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考生均须出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纸质或电子均可),未能出示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4月11-15日凭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栏目,在仔细阅读了解相关考试防疫规定要求后,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请务必认真填写,仅限填报一次,点击确认后不得更改),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四、规范佩戴口罩
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一律须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摘掉自备的口罩,放在考场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不得带入考场。入场就座后须全程佩戴考场提供的口罩(监考人员须再次核验身份时应摘除)。每场考试结束,考生须将考场提供的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应佩戴自备口罩,并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不得聚集。核验身份、更换口罩时,人员之间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五、自觉配合验证核查和健康监测
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健康码”、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验,并进行体温健康检测。
在考点入口检测时有身体发热(≥37.3℃,下同)等身体异常症状时,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询问、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由考点医务专家小组进行综合评估研判,经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经研判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情况,应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并由医务专家小组进行综合研判,经研判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将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经研判不适宜继续考试的,予以终止考试。
六、规范携带、存放个人物品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除2B铅笔、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外,应尽量减少携带随身物品,且须按考点指定位置暂时存放。
七、严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切实树立诚信考试观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考试纪律及考试规则,自觉维护考场秩序。请珍惜个人名誉,敬畏法律法规,争当诚信考生。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切莫携带任何违禁物品(特别是手机、手环、手表等)进入考场!切莫找人替考或者替代他人参试!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市、区、考点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请广大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以及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检测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在按考试时间抵达考点(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的同时,尽量减少与周边人群聚集。进入考点后,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秩序,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安全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