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2-07-13 17:05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18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劳改、劳教人员可否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劳改、劳教人员可否参加自学考试?
为促使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劳改、劳教人员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可以有条件地让他们参加考试。即必须经劳改、劳教部门同意,考试时必须在公安干警的监督下进行。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两劳”人员有条件地参加自学考试,全部课程合格者,必须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改之后,经过思想政治鉴定合格,方可发给毕业证书,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必须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改、恢复政治权利后,经过思想政治鉴定合格,方可颁发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
(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2)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业余性: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
(5)效益性: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