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3-08-04 10:37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5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
报名和报考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9月6日(每日开放时间为9:00-16:00)。9月6日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新生”)需至少提前一天(9月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
三、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四、其他事项
1.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自学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时考生需要携带《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从2023年10月起,停考以下两个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080501(原:电厂热能动力工程080502)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原: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605)2个本科专业,停考过渡期为3年(2023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过渡期间不再接受新生报名。自2026年下半年不再安排该专业的课程考试,2027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办理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