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至29日举行,现将本次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
(二)社会考生可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其中,报考专业为委托助学机构开考的,考生须与相关助学机构咨询报名详情。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见《宁夏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计划安排见《宁夏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
(三)区内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在校生可报考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专业。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建档(注册)时间:9月4日9:00-9月8日18:00
审核确认时间:9月4日9:00-9月9日12:00
报考课程时间:9月4日9:00-9月10日17:00
缴费时间:9月4日9:00-9月10日18: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点击考生登录板块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菜单,进入宁夏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仔细阅读登录界面中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并参照“宁夏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操作指南”进行报名。
(二)2023年下半年报名过程中所有首次使用“宁夏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考生,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图像(人像面)和采集符合自学考试照片图像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的电子照片。上传身份证图像时要确保上传的图片完整、清晰。考生服务平台将对考生上传和采集的照片进行质量检测和身份信息比对验证,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系统提示操作。
(三)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注册建档信息由银川市、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报考衔接专业的区内在校生,注册建档信息由助学机构及主考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课程报考,报考的课程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无需审核。
(四)考生确认报考课程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考成功,且已报考课程不能修改,请认真报考。报考过程中,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要求,诚信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一)专业调整。自2023年下半年起,社会考生可报考法学(专升本)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2个专业,主考学校为宁夏大学。报名和考籍管理等工作由银川市、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由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二)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8〕22号)的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委托专业考务费和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务费每人每科次40元。
(三)考试通知单打印。考前一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次考试通知单,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做好考前准备,按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