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职教问答 发布时间:2023-07-10 17:47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1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相关文件指出,普通本科和职业本科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和授予管理办法》进行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管理和质量监督;在证书效用方面,两者价值等同,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力。
2019年起,教育部批准部分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我国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为了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把职业教育建设为与普通教育平等的类型教育,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本科院校坚持职业教育定位,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培养的毕业生紧密对接产业、行业的需求,是会受到用人单位欢迎的。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上的“职业”字样,并不是学生升学、求职的负担。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与特色,“职业”反而会成为职业本科毕业生竞争的特色。职业本科毕业生,有与普通本科毕业生平等甚至更好的就业与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