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1-11-18 15:35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545
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78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37号)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止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二)取得合规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发证日期不超过一年;
(三)取得证书时是企业在职职工,照此规定,我市对郭佩宏等1456人次已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审核,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9月13日至9月17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阳泉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