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1 09:29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4
从市税务局获悉,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将进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直接办理。
1.什么是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2.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其中,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含以下几种情形: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含以下几种情况: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的,等等。
3.哪些人群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按照相关政策,2021年—2023年,对部分需补税的中低收入纳税人,可继续适用免予年度汇算的政策。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在这两种情况下,纳税人无需退补税,或者自愿放弃退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4.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办税?
纳税人首先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里“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然后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择预约日期并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纳税人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2021年度汇算申报。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如果纳税人在预约当天忘记申报,也可以再次预约,或者在3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