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22-05-23 09:23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10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根据规划,到2025年,安徽省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95%,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机会明显增加。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给残疾学生提供技能提升机会,为未来就业奠定基础。同时高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培养更多的优秀特殊教育师资。
逐步建立孤独症儿童助教陪读制度
据悉,安徽省将切实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依据有关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针对孤独症儿童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的实际,合理布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或在现有的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部。
同时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落实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通过培训、教学、宣传等方式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安徽将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
特殊学校和职校融合办学
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后的入学需求很难得到满足,为此,安徽将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到2025年实现每个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统筹支持办好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培智高中(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同时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推动高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就业需求的专业,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鼓励支持残疾学生参与“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对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支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
适当扩大高校特教专业招生规模
安徽省将继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各地应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
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根据实际需求,优化公费师范生招生结构,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注重培养使用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师资;支持特殊教育专业研究生培养。推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列为必修课并提高比例。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随班就读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巡回指导老师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务的普通学校,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县级以上教研机构应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