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职教要闻 发布时间:2022-05-12 09:34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30
岗位实习是职业院校在学生步入社会、上岗前的一次综合性实践教学,也是学生融入社会、提升职业素养的重要方式。
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开始实施。《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实习,并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形成激励引导企业提升职业教育参与度,维护品牌形象与价值的氛围。
企事业单位履行职业教育责任,发挥人力和技术优势提供必要的实习岗位,将有效保障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岗位供给。
以本地化加强协同化,打通人才培养“最后一公里”
《职业教育法》的颁布,为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提供了法律层面的制度保障。
此前,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修订颁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指出,要健全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学生实习的激励机制,职业院校更应主动作为,与合作企业树立利益共同体意识,共同促进学生技能培养。
“本地化、基地化分散安排实习,是确保实习质量的有效方式。”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校长王周锁表示,“学校各专业都是基于服务当地产业发展而设立的,当地都有一批与专业相适应的产业企业,与他们合作,建立稳固的实习基地,既能满足岗位实习要求,保障实习教学质量,又便于教师指导和学生管理,同时,还能减轻企业相应负担,实现学生、学校、企业三赢。”近年来,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利用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企业聚集的优势,与区内160余家企业建立稳固的实习基地,学生实习住在企业,周末回学校,实习生活两不误。
在模式探索方面,宁夏工业学校充分用好石嘴山市支持装备制造、数据外包等产业领域学生留石实习及就业创业补贴及优惠政策,开辟企业课堂,利用企业生产闲暇“送教上门”,采用“线上教学+线下实习”的弹性教学模式,帮助学生完成实习内容。
以规范化促进常态化,职教学生实习管理“守正创新”
《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实习实训学生的指导,协商实习单位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岗位。
《规定》也指出,实习是职业院校实践教学的一部分,其实质为学生在校学习的延伸。学校必须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结合行业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实习。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才晓茹表示,“医护教育具有行业特殊性,对岗位实习的要求也更高。”学校通过三公开、双选会、一平台,建立实习基地“红黄牌”制度和退出机制,将全部实习基地公开、实习岗位公开、实习内容公开,学生通过平台自主填报实习志愿,确定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从源头上根除强制实习、不对口实习,坚决保障学生权益,学生和医院满意度逐年提高。
以信息化提升精细化,服务职教学生实习“精准对接”
《规定》中明确提出,职业学校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实施全过程管理,职业学校要与实习单位“建立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是全国较早开展实习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近年围绕实习管理全流程,开发了具有职业倾向测评、岗位智能推送、实习日志管理、招聘就业信息提供等功能的系统,为学生提供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学习和实习体验。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调查显示,82%的职业院校已经建成支持岗位实习的信息化系统。韩锡斌教授认为,在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进程中,要把实习管理系统作为信息化基础设施,纳入数字校园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