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职教要闻 发布时间:2022-04-28 10:43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31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对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是极大的鼓舞和促进。新的《职业教育法》推出了一系列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的硬措施,将给职业教育大发展带来强劲新动力。人们有理由期待,有法治的护航,职业教育新的春天正在到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新职业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细读下来,可以发现,新的《职业教育法》坚持问题导向,特别是其中若干新表述切中时弊,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可谓字字千金,将给我国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注入强劲的新动力。
概而言之,其中一项新定位和三项硬措施尤其让人发奋鼓舞。
关于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这些年来在社会上一直争议不断,尽管有识之士早已提出,职业教育事关国家竞争力和现代化建设的人才基础,但看不起或者轻视职业教育的人,也不在少数。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总则中即明确指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这一十分明确的定位,将从此终结“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偏见,“职业教育不那么重要”之类的观点从此可以休矣!
为了保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同等地位,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同步发展,此次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推出了若干强有力的措施,其中有三项非常硬性措施,尤其让人心神为之振奋。
其一,新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这就意味着未来的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可以进行融通互认,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成果与普通院校的学术成果可以等价齐观。多年以来困扰职业院校无法与普通院校贯通互认的壁垒,有望得以打破,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文凭的含金量,也将与普通院校的文凭得到同等的认可。对此,新的《职业教育法》还特别明确——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
其二,新的《职业教育法》此次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此次新修订的法律还贴心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此举意味着,从此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公开招考时,有意无意排斥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做法,有望明显减少。如果个别单位再搞变相的招聘歧视,那就涉嫌违法了。职业院校学生从此只要专心练就本领,就可以在就业市场上得到公平的对待,而无需“黯然神伤”了。
其三,此次修法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根据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和办学质量等落实职业教育经费,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过去,同等规模的职业院校所能得到的经费投入,是远远不能与普通院校相比的。来自教育部的一组数据显示:时下高职的招生数占到高等教育的55%以上,而高职所获得的财政直接投入只占整个高等教育的20%左右。职业院校僧多粥少的窘境,在新法实施后,将有望得到缓解。一批硬件条件和师资配备可以与双一流大学媲美的职业名校,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出现在世人面前。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将中国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技能强国,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水平的技能技术人才,这些都最终取决于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迫切需要加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职业教育法》的适时修订,恰逢其时,可以预见,中国将迎来一个职业教育大发展的春天。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律也需要强劲有力的执行措施,我们希望新的《职业教育法》的相关配套措施与实施细则尽快出炉,让有志于技能报国的莘莘学子尽早沐浴到职业教育的春日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