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24-01-24 10:22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6
云南省教育部门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发布了一份新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旨在通过多种方式,如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以及“省管校用”扩面帮扶等,建立广泛而多样的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机制。这份指导意见计划在三年内确保每所新建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都能获得至少一种形式的帮扶资源。
《意见》提出,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稳步推进、确保实效”的原则,结合当地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总量、学校布局、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从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中选择1种或1种以上方式,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全面实施,确保“一县一案、一校一策”。
《意见》提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关于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政策要求。探索学区、教育集团和共同体师资统筹管理,形成与集群发展相适应的干部培养、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薪酬待遇、评先评优、师资培训、选拔任用的制度体系。推进省、州(市)、县(市、区)学科名师、一级校长、名班主任、思政课名师、心理健康教育名师的“三级五类”教育人才工作室建设,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水平高的中小学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
持续推进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教研员定点帮扶乡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省、州(市)级教研员到怒江州、迪庆州支教半年,可视为薄弱学校工作1年经历。各级财政要积极统筹资金,大力支持学区长学校、集团化办学牵头学校、城乡共同体和“省管校用”帮扶学校培养、输送优秀校长、骨干教师,积极支持怒江州、迪庆州和边境县、乡村振兴重点县的跨州(市)域教育集团和帮扶学校发展。省教育厅每年组织评定一批示范性义务教育学区、基础教育集团、城乡共同体和“省管校用”优秀帮扶学校,并根据工作绩效予以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