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24-01-17 11:25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7
在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该政策明确要求,全市的小学、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专业学校都必须全面实施教师岗位聘用制度。值得一提的是,石家庄市在全省率先开放了“中小学正高级岗位”的设置,规定在“十四五”期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岗位数量将严格控制在教师总岗位的千分之五,并且实行统一的管理。
石家庄强调,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以教师岗位为主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各学校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按岗聘用。要加强聘任后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调整、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工资核定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
石家庄明确提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教师总量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一级教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本市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可实行岗位设置统筹管理。可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中小学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岗位数量,并预留出一定数量岗位“集中调控、统筹使用”。乡村学校和特教学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不占各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单独管理,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聘用,依据已批复的专业技术结构比例重新核算,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定向使用。该市将对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健全的学校给予适度倾斜,县域内同学段学校教师岗位向乡村适当倾斜,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同学段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