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22-04-20 14:10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18
昨日下午,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今年总体政策保持稳定,其中,“幼升小”将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
入学平台5月1日开通
将加大真实性审核力度
北京青年报,4月30日前,本市将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5月1日起,本市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市教委表示,本市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坚持区级为主,各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面对持续增加的学位需求,市教委指导各区妥善解决中小学学位缺口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优化入学平台,加大户籍、房产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采集表所填报内容真实性的审核力度。
“幼升小”推进多校划片
“小升初”根据志愿派位
《意见》明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区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各区教委要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强化部门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根据志愿派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就近登记入学。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竞赛证书不得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根据《意见》要求,各区教委应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入学需求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区教委是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主责单位,应依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区教委应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公布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招生计划和校额到校政策,严格要求民办学校执行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收费标准。
各区教委应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教委将进一步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