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24-01-11 09:44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9
日前,教育部举办全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经验交流现场会暨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为来自全国32个省份的100名首届全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下面是详细内容介绍:
日前,教育部举办全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经验交流现场会暨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为来自全国32个省份的100名首届全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百名首届全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主要由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具备相关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社会人士构成。除全国层面外,山东、河北、湖南、广东、辽宁、宁夏等均已建立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
聘任全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旨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治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地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群策群力抓校外培训治理。全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要深入调查了解校外培训治理的实际情况,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治理中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地要充分用好社会力量参与校外培训治理,扎实推进“开放监管、开门治理、开拓服务”;要为社会监督员履职尽责提供坚实条件保障;要建立激励奖励、动态调整、优化退出等长效机制。
什么是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
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是教育部组建的参与校外培训治理的公众监督队伍,面向各地各行各业选聘。
选荐范围
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第一期计划100名,后期视工作需要适当扩大监督队伍规模,主要从熟悉校外培训政策法规,从事教育理论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或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社会人士中优选聘请。原则上,同单位相同业务领域社会监督员选荐人数不超过2名。
资格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热心教育事业,关注教育发展,热爱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认真履行职责;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密切联系群众、公信力较强;
(四)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状况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可放宽至70周岁,且本人自愿应聘。
主要任务
(一)深入调查了解校外培训治理的实际情况;
(二)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治理中共性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根据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开展全国性督查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