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23-11-30 14:59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4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机构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表彰高校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突出贡献,202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已经正式启动。
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应在2023年内获得,相关证明材料应于推荐截止日前取得,2023年12月8日之后产生的未推荐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终评(12月18日)前按申报条件和要求,直接联系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报送材料。
3.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所有材料不得出现涉密信息。
推荐渠道:
渠道一:第八届教育部科技委委员自主提名推荐,每人限1项。
渠道二:个人自荐,由个人向教育部科技委学部或专委会办公室自荐,由委员从中遴选提名,每人限1项,不占委员自主提名推荐名额。
港澳高校设专门渠道,由教育部港澳台办负责组织推荐,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