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23-11-24 10:16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5
班主任要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下课,不得占用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鼓励学校适当延长课间休息时间......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全面落细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学生课间、睡眠、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全力呵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保障学生充足课间休息时间。
课间休息一般为10分钟,引导学生走出教室,通过适度活动或远眺等方式放松,教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鼓励学校不断完善午休条件。
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严格落实中小学上学、放学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确保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 小时、9小时、8小时。
保障学生节假日休息时间。
严格执行《2023—2024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和国家课程安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安排收放假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形式侵占学生节假日休息时间。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按照“双减”“五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等有关规定,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纠,凡不一致的立即纠偏整改。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在自查自纠之后仍然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或个人,省教育厅将进行通报,并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