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职教要闻 发布时间:2023-06-20 14:26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13
技术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报考条件:
一、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三、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四、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三)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五、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认证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公共营养师的学习内容及教学方法:
根据公共营养师的业务活动范围、工作内容及职业特点,公共营养师的学习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技能两部分;基础知识部分课程包括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食品卫生学、食品的营养价值、植物化学物、食品污染及预防、食物中毒性预防、中医营养学基础理论、中医饮食调补法则、中国居民膳食宝塔、特殊人群营养、营养食品等十二门基础知识课;技能部分包括中医营养评价、现代营养学营养评价、营养食谱的制定、营养餐的制作、个体及群体咨询技巧和方法、指导方法、健康管理、现代办公设备的应用、职业道德、法规常识、就业创业指导等十二门技能课。技能课是对基础知识课的具体应用;定岗技能包括师资、企事业单位顾问、私人营养顾问、学校幼儿园社区公共营养师国际公共营养师等,掌握公共知识技能的同时,要掌握特定岗位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