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3-04-07 09:45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13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提出,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同一县域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支持鼓励各地开展“跨校评聘”。
《通知》提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要求,加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严格师德考核,注重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零容忍”。强化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通知》要求,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县域内不同教育段各层级教师岗位的统筹管理,盘活岗位资源,满足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同一县域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支持鼓励各地开展“跨校评聘”,原则上跨校聘任高一级教师岗位的,3年内不得再调动。各地要积极落实向乡村教师或援派教师适当倾斜的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坚守乡村振兴发展。
广东还要求,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统筹考虑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以及与基础教育相关的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同时,注意推荐人选在学段、学科、学校(单位)间的分布,推荐人选的结构,要与所辖地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和教育教学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