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2-10-09 10:00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9
近年来,为服务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人社厅制定16个宏观指导政策,配套了涵盖工业、农业、工程、教育、科技等系列在内的52个全省有效、10个基层有效评价条件标准,并新增设人力资源培训、快递工程、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等评价专业。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类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我省面向经济主战场,坚持把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发力点放在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潜力和创造力上,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最大限度地激发科学家、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造创业激情。
近年来,为服务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人社厅制定16个宏观指导政策,配套了涵盖工业、农业、工程、教育、科技等系列在内的52个全省有效、10个基层有效评价条件标准,并新增设人力资源培训、快递工程、人工智能和知识产权等评价专业。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类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硬性要求,差别化设置论文标准,率先在中小学教师、卫生系列取消了评审正高级职称须有1篇核心期刊论文的“门槛”条件。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权重,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科技创新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得国家级动植物新品种审定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等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
探索实施多元评价机制,尊重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创新建立社会化评价机制。2018年以来,全省共有336名科技人才和36名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获评高级职称。在教育人才评价方面,建立完善由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四方评价教师机制,从依法从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5方面衡量评价,评价结论为“优秀”的,可作为申报个人业绩条件使用。在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方面,建立完善由患者、医生、医院三方评价医护人员机制,采取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单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作为重要依据,评价结论为“优秀”的,可作为申报个人业绩条件使用。2021年全省共有1628人获评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其中使用“四方评价”业绩的占21%;共有818人获评卫生正高级职称,其中使用“三方评价”业绩的占28%。
积极贯通人才发展通道,2021年,我省在工程、艺术等8个领域明确了“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具体规定,贯通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大国工匠”有了更加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近年来,共有15名高技能人才被评为“工人教授”。
同时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根据专业特点逐步推行凡晋必下(晋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有县及县以下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一年以上服务或工作经历)制度,鼓励引导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大显身手。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农技推广服务、农村实用技术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在评价权重上侧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和任职年限要求,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在拓展基层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上,允许基层范围有效职称评审到正高级;在晋升通道上,基层人才获得基层有效的职称后,还可参加全省有效的职称评审,实现“双通道”晋升职称。2018年以来,全省共有4.7万名基层人才获得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