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2-03-22 10:20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21
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释放了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的积极信号,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大局贡献力量。这对于未就业的青年群体而言,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10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启动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升就业能力。通知提出,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全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为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
2022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总人数首次突破1000万,创历史新高。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当前就业形势复杂严峻。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不仅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大局贡献力量。这样的帮扶,对于未就业的青年群体而言,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有助于他们把握时代脉搏、锤炼职业技能、提升社会化能力,更好实现就业。
“百万见习计划”规定,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指导管理费用,提高就业见习的吸引力,有助于解决见习人员的后顾之忧,让其无所顾忌地投入到见习活动中来。同时,“百万见习计划”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补贴,进一步强化其主体责任,为相关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加上一道“保护锁”。不仅着眼于暂时性留人,见习计划还进一步激励企业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最终把措施目标都统一到保就业上来。
“百万见习计划”释放了一种积极的就业信号,如何在见习人员权益与见习单位利益之间达成一致、实现双赢,考验着相关部门的决策智慧与行动能力。“百万见习计划”推出税费支持和激励推动措施,明确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于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也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参评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为企业减负、减税,提供评比倾斜等,也都是为青年获得更多的见习机会做加法。
把就业见习红利落到实处,帮助青年顺利就业,需要精准施策,从最需要帮助的重点群体入手,准确把握见习人员的实际诉求,集中精力帮扶、注重重点推进、强化跟踪服务。当然,就业见习也不能囿于有关部门“包办”,还要依靠市场力量。相关企业需拿出更多措施,提供更多适合青年的见习岗位,让见习内容更好服务于就业和社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