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22-03-03 10:03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31
为推动西安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该市将通过“名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首批15所优质高中将于2022年3月完成与中职学校组建“名校+”,2022年底前,全市中职学校与驻市高职院校广泛开展“3+2”合作办学,实现全覆盖。
——四种组建类别提高中职人才培养质量。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市域高等职业院校,通过优质高中“+”中职、中职“+”高职、中职“+”中职、中职“+”基地四大类组建,实施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和德育教育质量提升,实现高职与中职专业课程融通和人才一体化培养,大力推进和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五种组建模式促“+校”教学质量提升。通过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一长多校、合作学校、校企融合等五种组建模式,发挥优质高中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输入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在办学理念、师资队伍、招生宣传、教学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实现一体化管理。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施合作共建、实现共赢。
——将名师均衡安排到“名校+”内不同学段学科任教。2022年组建市级职业教育“名师+”共同体5个、区县级和校级职业教育“名师+”共同体15个。“名校”“+校”合理调配交流基础课代课教师,比例不低于20%。将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均衡安排到“名校+”内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任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同步提升。实施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走课制”。建立同步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互派教师享受教师交流补助政策。
——将“+校”发展和提升成效作为考核重点。对职业学校“名校+”教师交流将纳入全市“名校+”管理范畴,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市、区县(开发区)两级经费保障机制,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名校+”人员所需有关经费纳入市级财政设立的“名校+”专项奖励资金和校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对工作突出的“名校”和“+校”的校级领导、管理人员及教师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