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会计培训 发布时间:2024-01-07 12:41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5
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了解到《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考生考后人工核查的通知》已发布,12月18日至20日将开展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考生考后人工核查,下面是详细核查工作安排:
一、人工核查对象
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
1.“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撤回承诺”的);
2.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
3.有其他存疑情况的。
二、人工核查工作安排
(一)核查单位
考后人工核查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各设区市审计局组织开展。
(二)核查时间
请有关考生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日,携带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前往报考所在地核查点进行考后人工核查。
(三)核查方式
现场人工核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需提交委托书。
(四)核查地点
各地核查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人工核查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2023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所在单位盖章);
2.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1份(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格式详见附件2);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初、中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中级或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按需提供)。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报考条件,提交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核查材料。如未按规定的核查时间和要求到现场完成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处理,考试成绩作废。
2.考生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如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