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路问学,尽在路问 - 路问教育(www.luwen.cn)欢迎您! 全国客服电话: 400-0909-044 网站导航 培训机构 中职学校 国际学校 平台介绍 招生合作 平台客服 公众号 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路问培训网首页
当前位置: 路问培训网 职业资格 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 各地纷纷出台“家庭教育令”,中国家长步入依法带娃时代

各地纷纷出台“家庭教育令”,中国家长步入依法带娃时代

栏目: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 发布时间:2022-04-13 16:34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26


《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的1月1日起正式实施,之后各地陆续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或《家庭教育令》,中国的父母们由此步入到“依法带娃”的新时代。有关专家指出,这个法中的“促进”二字,体现了非常明确的导向,就是政府对家庭教育负有促进的职责,也在加重政府的职责跟义务。

家长步入依法带娃时代

01有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各地陆续发布“家庭教育令”
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监护人监护失职,要求其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今年1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案,针对案件中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了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法庭上的原被告曾经是一对夫妻,2020年8月,夫妻二人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女儿由被告也就是孩子的母亲陈某抚养。后来,陈某再婚并带着孩子搬离原住所,因为事务繁多,在刚搬出来的两三个星期内没有送女儿去上学。孩子的父亲胡某知道后,开始为小孩找全托和保姆。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法官指出,原被告双方都存在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问题,都对小孩的生理心理与情感需求多有忽视。法院审理时发现,孩子更愿意和母亲一起生活,孩子母亲也愿意为女儿转学并由自己来照顾,认为应该再给孩子母亲一次自我纠错、积极履行其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机会。同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规定,对失职监护人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她多关注女儿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与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裁定陈某与孩子同住,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不得让孩子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等等。

北京市首份家庭教育令——未成年人偷盗被判刑,督促父母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

2月9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盗窃案件,被告人小强(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此案中,被告人小强具有长时间夜不归宿、结交社会闲散人员、经常出入网吧等不良行为,然而父母却长期放任未加以有效约束管教,家庭教育缺失等原因最终使小强走上犯罪道路。

案件宣判后,平谷法院向其父母发出北京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被告人父母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

上海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离婚后父亲阻挠母亲探望孩子未尽家庭教育责任

2月14日上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后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案中的被执行人李先生发出了宝山区首份《家庭教育令》。

据报道,周女士因与李先生因感情不和,向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出具了调解书,对周女士探望儿子小东(化名)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了约定。之后,李先生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周女士正常如约探望。周女士曾多次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李先生只是在执行干警强制执行时才予以配合,之后又故技重施。为彻底解决探望问题,宝山区检察院向宝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

法院出具的《家庭教育令》责令李先生按照法院或家庭教育机构指定的时间和场所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李先生应当关注未成年人小东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按照离婚调解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小东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履行母亲周女士探望小东的协助义务,并和周女士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共同促进小东的健康成长。如义务履行人李先生违反上述责令,法院将依法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启东首份家庭教育令——父子俩从“硬碰硬”变为“共成长”

据媒体报道,2021年6月至7月间,未成年人小李伙同他人多次偷拉汽车车门,如果打得开就盗窃车内财物,涉案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检察官了解到,2016年小李父母离异后,小李与父亲一同在启东生活。由于父亲的管教方式过于简单粗暴,两人的隔阂越来越深,一次与父亲争吵后,小李开始在外面租房子住,结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被引诱误导实施了犯罪行为。

结合目前小李的家庭监护情况,办案团队认为确有干预必要,立即会同妇联工作人员开展对小李的综合评估,同时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程序。妇联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为小李家定制了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从调整沟通方式、改善家庭氛围、学习教养知识、改变教养方式、提升教育理念、引导教育发展等六个方面规划了具体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1月13日,在启东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团队牵头组织下,该市妇联工作人员和专家团队成员及家庭教育指导老师来到该院,共同对小李父子进行了首次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面对面谈话。专家们对父子间的矛盾焦点进行了深度剖析,指出症结所在,引导他们从改变沟通方式开始改善亲子关系。父子二人在现场热泪盈眶,第一次访谈也以父子间久违的拥抱圆满结束。

02哪些家长会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
通过梳理目前出现的案例会发现,未能履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家长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

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北京未成年人偷盗被判刑,给他父母发布《家庭教育令》的承办法官唐丽珺指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作为父母,仅仅履行抚养义务是不够的,还需要注重家庭建设,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监护人存在失职行为

从案例中可以发现,有多起因为监护人离婚而导致监护人失职问题,同时也存在因离婚而导致另一监护人无法探望孩子并对孩子进行教育。

针对上海因离婚导致另一方监护人未能探望孩子的问题,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心理中心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毕玉芳指出,“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孩子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创伤,甚至到他们成年,这种创伤都会如影随形,比如抑郁、焦虑、强迫等多种心理疾病,很多时候都来源于原生家庭的创伤。我们要给未成年人提供一种心理的安全感、归属感、舒适感,这需要我们各个部门协同的力量,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日前,某地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走入繁华地区重点宣传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呼吁广大家长要重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依法履行好监护教育职责,告诫家长应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巧,有效帮助孩子纠正在生活和学习中的不良行为与习惯,同时应当加强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陪伴和关爱,以实际行动来呵护孩子健康成长。活动中,一位年轻家长表示:“以往孩子犯错,只知道打骂,缺少对孩子的鼓励与引导。这次的普法宣传活动让自己受益匪浅,回去一定再好好看看宣传单,学习如何更好的教育孩子。”

对于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的行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第五十三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03《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中国父母步入依法带娃时代!
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有关专家给予了积极的肯定。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顾问苑宁宁指出,“第一个关键词就是指引,通过法律的方式告诉父母,你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引导着你去按照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念去教育孩子。第二个关键词是赋能,父母也是需要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可以去向公共体系获取相应的帮助,也学习到相关的知识,然后来提升自己的能力。”

在谈到这部法律的名称时,苑宁宁认为:我们看这部法律的名称,从一审的时候叫《家庭教育法》,后来叫《家庭教育促进法》,增加“促进”两个字,其实它的这个导向就非常明确了,就是政府对家庭教育负有促进的职责,要去加重政府的职责跟义务。

多位专家也认为,“促进”二字的增加,是对家庭教育自主性的顺应和尊重,体现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为家庭提供支持和协助。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这部法律将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在郭林茂看来,这部新法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报名、考试、查分免费提醒 申请试听课程
我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路问招生网是全国培训机构、中专、职业学校、技校、中职学校、单招、中考、高考、国际学校等招生信息的查询平台。

品牌故事
路问教育由深耕教育行业20年的团队创办,“路问”商标于2011年获国家商标局正式批复并成功注册。
路问

关注路问招生公众号
招生学校 、专业查询
政策、报考尽在掌握

Copyright © 2011 路问招生网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4404号 蜀ICP备2021024436号-1
取 消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