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证书领取 发布时间:2022-06-21 14:36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9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科目均合格的考生,可获得由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而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证时必须上交的材料之一。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是教师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科目均合格的考生,可获得由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面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有效期3年。
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具体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为提高审核效率减少等候时间建议申请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标准信封1个(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信封封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