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资格审核 发布时间:2022-03-17 14:33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21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证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基本条件,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受理量约8000件,往年需要申请人到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往往出现群众多次跑、排长队现象。
自2020年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立足群众视角,将现场确认环节调整为网上受理、快递邮寄方式,实现了不见面审批。2021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建设“教师资格认定模块”,申请人可从该模块实现体检报告、学历证明、证件照片等申请材料一键上传,动动手指即可完成认定材料提交事宜,真正实现了全程网办。
2022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总结去年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经验基础上,再出新举措。联合市卫健委,推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数据共享,借助“无证明办事”服务系统直接获取全市七家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体检结论,实现考生在日照体检免于网上提交体检材料,最简只需提供一张一寸照片即可实现教师资格认定。
从人工录入到网上申报,再到材料免提交,以数据调取群众信息代替群众手工填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在全省率先探索建设“无证明办事”服务系统,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共享政务服务发展成果,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