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考试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09 16:07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7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4日至15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组考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本次面试疫情防控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形势,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考生应提前返回报考地备考,避免滞留异地耽误考试。从外地返回参加考试的,尤其从被我省划定为A、B分类管控地区返回的考生,须提前自行联系考点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部门,咨询当地对于外地返回人员疫情防控措施,按当地防疫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二、所有考生须自行下载《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新版)》(见附件),按要求于考前14天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直到考试当天结束(自我记录、自我留存备查)。请考生自行打印承诺书,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本人签字确认后,于考试当天在候考时交考试工作人员。
三、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至考试当天入场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和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行程卡”绿码,扫描考点场所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新版)》、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不能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
四、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集中或居家隔离期未满的,健康码为非绿码的,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进行体温检测。第一次测量体温≥37.3℃,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复测后体温仍≥37.3℃,经卫健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按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六、考生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体育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身免疫能力,以最好的心态和状态参加考试。
八、对于不如实填报健康信息或隐瞒病情、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