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经济师 发布时间:2021-12-17 11:22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36
近日,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已将相关通知内容整理如下,快来看看吧!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0431—89995765。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8日
证书领取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证书/合格证明领取在资格审核结束后进行,领取时间及要求请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领取方式
1、本人领取: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提供代领人及持证人身份证原件;
3、单位统一领取:提供单位领证公函/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成绩管理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