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护士资格证 发布时间:2022-07-07 14:48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12
近日,湖北卫生人才发布了《湖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都有哪些考试注意事项?我们一起来看看!
湖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01.备考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状态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10大症状。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02.考试当天
考生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场,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03.入场前
考生入场前应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所有参加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之后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三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考生每进场次均须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核酸采样但没有出核酸检测结果的,不能视同核酸检测阴性。
考生入场前还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场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专业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处理。
04.入场后
考生入场后及考生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10大症状的,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场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试室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处理。
05.考试期间
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的考生需服从考点安排。
06.重要提示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引起疫情传播或疫情传播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条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