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护士资格证 发布时间:2022-05-11 15:52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76
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路问教育整理如下,一起来看!
一、出台背景
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广东建设的中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为国家发展基本方略中的重要内容,把国民健康作为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并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出台《“健康广东 2030” 规划》、《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深入推进健康广东建设。
2021 年 6 月,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出台《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深化卫生领域职称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广东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们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根据国家指导意见精神,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广东实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1+3”政策文件。
二、起草过程
为稳慎做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工作,我厅 会同省卫生健康委,以“系统性、前瞻性、科学性”思维积极谋 划。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实施健康中国、健 康广东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确 立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1+3”政策体系,将我省卫生健康行业方方面面的人才纳入。
二是加强研究论证。组织各级 人社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的专 家共同研究形成文稿。先后组织 3 场论证会,对政策文稿和标准条件反复论证修改。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召集省直及地市相关部 门的管理人员、学者专家和一线医护人员开展 20 余次座谈,两次书面征求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并在网络上 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吸收采纳各方意见建议。
三、改革内容
《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是卫生健康“1+3”政策的主文件,全文共分 4 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坚持实践导向,坚持分类评价,坚持服务发展,分类建立符合广东省情、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的职称评价体系。
第二部分为主要内容,包括 5 个方面: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搭建涵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卫生研究人才等 3 类人才的分类评价体系,设置内科、中医、公共卫生、医学研究等 21 个专业。
二是完善评价标准。突出医德首要条件, 破除“四唯”倾向,不把论文、课题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分类设置评价指标,将治疗效果、服务质量、基层接诊量以及科研能力、成果转化等指标分别用于评价不同类型人才。全面实行业绩成果代表作制度,重点评价代表性成果的质量和贡献。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
三是创新评价机制。综合运用考试、评审、面试等多种评价方法。进一步畅通各类型人才申报渠道,构建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人才职称评价体系。
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
五是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完善省、市、县三级职称管理服务机制。加强专家库建设,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评价监管服务,严肃评审纪律,健全复查、投诉机制。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对标省委、省政府建设“顶天立地”卫生健康大格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药强省建设、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具体任务, 对深化基层卫生人才职称改革、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创新公共卫生人才评价方式以及建立人才服务基层长效机制作出重点部署。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从加强领导、稳慎推进、营造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附件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卫生研 究人才等 3 类人才 21 个专业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每个标准条件均包含总则、基本条件、各等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 附则和附录。
四、主要特点
(一)将“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融入改革。在国家指导意
见基础上,高站位谋划我省卫生健康“1+3”政策文件体系,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范围更广、 内涵更深。在适用范围上,由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到卫生健康系统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从传统的医、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拓展到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方面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进突出临床实践的职称评定。以“干什么、评什么”
为原则,突出医生看病救人的本职工作评价。在评价指标设置上, 强化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履职的工作量考核,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引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回归本职、深耕专业,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
(三)实施各有侧重的人才分类评价。
分类开展职称评价,充分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对于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考核其医疗卫生职业能力和水平。对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考核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和服务基层的贡献。对于卫生研究人才,重点考核其在科研创新、成果转化、 临床应用、医学技术开发与推广等方面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精心打造务实管用的“广东方案”。
通过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面对面座谈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需求,紧密结合广东实际,设置全覆盖、“接地气”、可操作的评价指标。
(五)依托医疗大数据构建量化评价体系。
充分利用病案首页、HIS(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等医疗信息系统,对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量化评价。实行网上申报、 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网上评审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建立全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和评委专家诚信电子档案,将考试和评审结果纳入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实行联动管理。
原文链接:http://wsjkw.gd.gov.cn/zwgk_zwwgk_glgk/content/post_3915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