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高职 发布时间:2024-04-17 11:56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52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位于天津市,是一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学府。学院始终秉承“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致力于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随着2024年高职考试临近,现将我院高职考试招生简章公布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考试招生简章如下,一起看!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27号
报名与考试
第九条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十条报考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考或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市高招办关于印发 2024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3〕13 号)规定的完成高中学业的天津籍退役士兵免除文化素质考试,并依据《天津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暂行办法》(津退役军人局发〔2022〕39 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学院对于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实施方案在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考试前一周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其他内容参照《市高招办关于印发 2024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3〕13 号)《天津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暂行办法》(津退役军人局发〔2022〕39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与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四条 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录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我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