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高职 发布时间:2024-04-17 11:51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74
欢迎关注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本院是一所专注于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致力于培养具备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满足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我院2024年高职招生工作现已全面启动。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院代码:14020(国标)
5.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下达的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同时将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10人间600元/生·年,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详见《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新生管理
第十八条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天津市2024年普通高考本科阶段的录取,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须持录取通知书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院相关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学院《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时,学院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执行国家“奖、助、贷、减、免”等多种资助政策,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建立绿色入学通道,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