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招生专业 发布时间:2024-01-24 11:46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27
沈阳化工大学,作为辽宁省的一所知名高校,始终致力于培养各类优秀人才。为了满足广大学子对艺术类专业的热忱与追求,我校在2024年将继续开设艺术类专业,并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招生要求。
一、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艺术类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无预留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的分配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艺术类专业语种不限。
3.艺术类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二、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情况如下表:
(注:招生计划以实际公布为准。)
三、录取办法说明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
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艺术类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市,凡取得该省市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成绩采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