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招生专业 发布时间:2023-11-22 15:05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中国顶尖的航空航天类学府,一直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随着中国民航业的快速发展,对飞行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决定在2024年继续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本文将详细介绍该专业的招生条件。
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出生日期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男生。
2.考生须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心理品质条件和政治条件。
(二)身体条件
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要求》,其中须注意以下重点要求:
1.任何一只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
2.身高不应低于168cm。具体标准参照相应航空公司要求。
3.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4.全身骨头及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无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7.无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
8.无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无精神病家族史;无癫痫病史。
10.无较重的晕车、晕船、晕机史。
11.无弱视、斜视、色盲、色弱。
12.无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3.无肺结核。
14.无胆道或泌尿系统结石。
15.若曾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则要求接受手术后至少满6个月,且接受手术时年满18周岁,并满足其他相关要求。
(三)心理品质条件
心理健康,满足飞行职业要求,并须参加招飞体检中心心理健康评定。
(四)政治条件
参见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学校介绍:
30年来为国内众多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中国商飞、顺丰航空、春秋航空、厦门航空等公司)培养八千余名飞行员(其中两千余人已成为各航空公司责任机长),目前在校学生共计一千余人。
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与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合作培养飞行学员,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本科生飞行学员。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2024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为准。
高考分数要求:
高考录取环节中,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对于进档并符合以上招飞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不低于生源省区市高考总分的60%,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含)以上。
对于部分省区市,考生若同时填报我校多个合作招飞志愿,将根据考生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