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19 09:52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374
南京大学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拥有鼓楼校区、仙林校区、苏州校区和浦口校区四个校区。2023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930人,详情如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南京大学2023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930人。学校根据办学发展需要继续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2023年招生专业和分流方向以学校公布的《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3)》为准。
第十条 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按照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严格、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 南京大学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工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执行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南京大学在调档时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原则上不超过20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所有高考加分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南京大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六条 南京大学录取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学校将剩余招生计划调配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十七条 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为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或首选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应批次规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安排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南京大学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合作设立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简称“南赫学院”)。南赫学院开设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向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授予两校学士学位。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第十八条 南京大学国家专项、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大学强基计划、励学计划(高校专项)、外语类保送生、江苏省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相应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3)
2023年招生专业(类) |
学制 |
分流专业名称 |
培养院系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4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 |
4 |
戏剧影视文学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4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4 |
历史学、考古学、考古学(文物鉴定方向) |
历史学院 |
哲学 |
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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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
海外教育学院 |
||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
新闻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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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试验班 |
4 |
法学 |
法学院 |
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 |
社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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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政府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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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 |
国际关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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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档案学、编辑出版学 |
信息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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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试验班 |
4 |
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方向)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工商管理(人力资源方向) |
商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4 |
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 |
外国语学院 |
德语(德语法学实验班)(双学士学位) |
|
德语(德语法学实验班) |
外国语学院、法学院 |
理科试验班类 (匡亚明学院大理科班) |
4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物理学(生物物理学)、 生物科学(生物化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脑科学与人工智能) |
匡亚明学院 |
理科试验班(数理科学类) |
4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
数学系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声学 |
物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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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学、空间科学与技术 |
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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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 |
大气科学学院 |
||
理科试验班类 (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类) |
4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规划与管理方向)、环境科学(环境化学与环境生物方向) |
环境学院 |
地球物理学、地质学、行星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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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海洋科学、地理科学 |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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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 |
大气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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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试验班类 (化学与生命科学类) |
4 |
化学、应用化学 |
化学化工学院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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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试验班 |
4 |
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
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 |
工业工程、金融工程、自动化 |
工程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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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城乡规划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
技术科学试验班 |
4 |
智能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化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数字经济 |
新生学院、本科生学院 |
电子信息类 |
4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人工智能 |
4 |
人工智能 |
人工智能学院 |
软件工程 |
4 |
软件工程 |
软件学院 |
临床医学(5+3一体化)(择优推荐直博) |
5 |
临床医学(5+3一体化) |
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5 |
口腔医学 |
|
金融工程(计算机金融实验班) (双学士学位) |
4 |
金融工程(计算机金融实验班) |
工程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与健康实验班) |
4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规划与管理方向)、环境科学(环境化学与环境生物方向) |
环境学院 |
建筑类(建筑与规划实验班) |
4 |
建筑学、城乡规划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 |
4 |
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 |
南赫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