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保送生 发布时间:2023-12-18 12:02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26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2024年外语类保送生招收高中阶段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经中学公示确认取得2024年推荐保送资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下面是详细的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2024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内容介绍: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国家主席习近平、俄罗斯总统普京达成重要共识创建,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北京理工大学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简称“莫斯科大学”)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性质的中外合作大学,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学校以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一流国际化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目标,承载着国家“一带一路”人才培养的光荣使命,致力于开展精英教育以及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为中俄战略合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质量的创新人才,提供高水平的学术成果。目前,学校已经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俄语专业被评为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俄语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目标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经中学公示确认取得2024年推荐保送资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
科类 |
中学语种 |
计划人数 |
俄语 |
文理不限 |
英语或其他小语种 |
10人 |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考生于2023年12月15日-12月25日登录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smbu.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后下载并打印,经学籍所在外国语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后提交(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2.材料提交。按照以下要求在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smbu.edu.cn)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1)高中学习成绩单。考生务必将高一上至高二下(共四学期)期末的各科成绩、高三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如有)、保送生资格/入围考试成绩(如有),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年级排名及年级总人数等如实填写完整;成绩单需加盖中学或教务部门公章。
(2)保送资格证明函。
(3)身份证和学生证扫描件。
(4)综合素质材料等其他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有效证明(如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社会服务、社团活动情况等。)
四、考核录取
1.初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资格且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12月29日前公布通过初审并获得学校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2.缴纳审核评测费与考试确认。获得学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12月30-31日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入学考试申请书》,确认、签名并回传系统。同时在线缴纳审核评测费(人民币200元/生)确认参加考试,逾期未缴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3.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1月7日
(2)考试科目及形式:考试科目为文学和外语(英语或俄语)。文学科目考试采用笔试,使用汉语作答;外语科目考试采用笔试,使用外语作答。
(3)考试地点: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4.预录取及资格确认
(1)各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该专业测试成绩要求。预录取时按照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试通过的考生须在学校报名系统中确认预录取资格,学校根据确认情况确定2024年保送生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5.录取
学校将保送生预录取最终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将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发放。
五、有关事项
1.根据教育部对外语类保送生录取相关规定,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
2.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将分别注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和莫斯科大学两校学籍。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对我校同时具有莫斯科大学学籍、符合莫斯科大学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发莫斯科大学毕业(含学位)证书。
3.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六、学费与住宿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4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600元/生·学年。
七、监督
1.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原则,并接受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保送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