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高考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27 10:24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49
湖南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湖南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得知湖南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快要接近尾声,接下来就是录取工作安排,湖南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批次和计划编制是怎样的,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录取批次和计划编制
1.艺术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本科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专科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
2.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统一编制。如高校确需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列计划录取的,须分别明确历史类、物理类的计划数,并在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
3.除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和经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可不编制分省计划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校设立招考方向的艺术类专业,须编制各招考方向的分省招生计划。
4.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分非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非平行组”)和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平行组”)两组。采用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戏曲类专业和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安排在非平行组;采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原则上安排在平行组。
(1)非平行组。非平行组按“院校+专业”的模式编制计划。对于招生高校要求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列计划录取的专业,应按首选科目分列专业计划。
(2)平行组。平行组按“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计划,根据全省统考6个科类所对应的招生专业使用统考专业成绩不同,将平行组分为若干招生专业类别,其中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4个招生专业类别,表(导)演类分为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3个招生专业类别。对于器种、唱法、舞种等要求不同的专业,高校应单设院校专业组。对于招生高校要求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列计划录取的专业,应按首选科目分列院校专业组计划。
5.高职专科批。采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科院校(专业)和采用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戏曲类专科专业均安排在本批次。高职专科批采取平行组志愿模式,计划编制办法与本科提前批平行组相同。其中戏曲类专科专业分戏曲类(京剧器乐)、戏曲类(地方剧种器乐)、戏曲类(戏曲作曲)、戏曲类(京昆表演)、戏曲类(地方剧种表演)、戏曲类(戏曲舞台监督)、戏曲类(戏曲形体)和戏曲类(戏曲导演)8个招生专业类别。
志愿设置及填报
6.本科提前批及高职专科批均设30个志愿。本科提前批采用分步投档的平行志愿模式,其30个志愿的第1顺序位置既可填报非平行组中的院校,也可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第2至第30顺序位置只能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高职专科批30个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
7.各批次每1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均下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8.各批次均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志愿结构与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一致。
9.考生根据本人专业统考类别、考试成绩、身体条件等,参考高校招生简章有关规定,选择符合招生专业类别有关要求的相应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填报。
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1.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两部分构成,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统一划定。鼓励高校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文化控制分数线上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成绩要求。
2.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物理类别、历史类别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中的最低线为基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
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中的校考专业,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中的最低线。其中,取得高校文化成绩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要求可由招生学校确定。
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中的戏曲类专业和平行组中的专业,各类别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戏曲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播音与主持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今后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要求,2025年起,有关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由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70%提高至80%、75%。
3.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中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行划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相应招生专业类别的生源及本科招生计划等情况,分别统一划定。
高职专科批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参考相应招生专业类别的生源、招生计划及其他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统一划定。
投档录取办法
1.对于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实行统一排序录取。招生高校要求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列计划录取的专业,按首选科目分列院校专业组(专业)录取。
2.本科提前批志愿分以下两步投档:
第一步,对非平行组中的院校进行投档。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规定,将填报了非平行组院校志愿、符合文化成绩要求的考生成绩及志愿等信息提供给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其招生章程中公布的规则确定拟投档名单并反馈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经相关程序后按学校提供的拟投档名单投档录取。
第二步,对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对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其平行组志愿与只填报了平行组志愿的考生的志愿合在一起,依据我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划定的相应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先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先后顺序出档。
当按分排序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3.高职专科批依据我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4.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招生专业类别分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专科)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5.对于填报了本科提前批平行组和高职专科批的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降低分数要求,其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初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各批次投档完成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