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高考时间 发布时间:2023-12-18 15:08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22
宁夏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表(导)演类专业统一考试采取和甘肃省联合组织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要求参加考试。宁夏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即将开考,下面是具体考试安排,希望考生们仔细阅读哦。
时间安排
考生提前进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完成实名注册。2023年12月18日8:00起,登录打印《准考证》。表(导)演类面试时间从2023年12月23日上午开始,考试时段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随机编排,以考生《准考证》公布为准。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叙事性作品写作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考场安排以考生《准考证》公布为准。
考点设置
面试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舞蹈学院教学楼。笔试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37号)文心楼。
考试科目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考试科目为命题即兴表演、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考试科目为叙事性作品写作、命题即兴表演、文学作品朗诵。
考试方式
(一)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命题即兴表演、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科目面试实行“考评分离”模式,即考试现场录制考生考试音视频材料,专家评委不出现在考试现场,考后集中通过查看音视频材料对考生表现进行评分。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依次完成所有科目考试。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考试科目顺序为命题即兴表演、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和形体技能展现,前科目考试结束后及时更换服装,按照先前顺序核验身份后依次进行形体技能展现科目考试。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考生面试仅需参加命题即兴表演、文学作品朗诵科目。
(二)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为闭卷、笔试。
(三)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对重复考试科目,仅参加一次考试。
考试须知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宁夏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统一考试温馨提示》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指南》有关要求,详细了解考试安排、考试流程等,根据考试要求认真备考。冬季为呼吸道疾病多发季节,考生应坚持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做好健康防护,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交叉传染。
(二)考生务必提前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和安检,避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要按照考点现场标识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安检,不得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手环及其他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电子设备等)或具有存储、查询、录音及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手表、书籍、报刊、参考资料、草稿纸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如有携带,在进入考点前自行托管保存。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上述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为顺利通过安检,考生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五)对考试过程存在夹带、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照相工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面试
1.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面试检录时间到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兰苑宾馆西侧门排队,经工作人员核验《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后有序进入考点。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本场次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2.考场视频录制背景为灰色,考生提前做好着装等相关考试准备,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不得穿着校服、制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戴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3.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考生在报名时已在系统上传“形体技能展现”科目的伴奏音乐,如上传曲目无法播放,考点配备统一播放设备,考生可使用仅存考试曲目的U盘(音频须是MP3格式)进行播放。如因存储介质、格式等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考生无伴奏进行考试,不影响评分。
4.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5.准考证号为考生唯一身份识别代码,考试全过程考生禁止透露姓名、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言语的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七)笔试
1.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由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东门进入校园,根据路标指引到文心楼前排队,由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和安检。开考前45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监考教师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违规物品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考生须主动出示相关物品,待监考教师进行复检,确定无违规物品后,方可入场。
3.考生入场时只准携带考试所需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或中性笔、2B铅笔、铅笔刀、无封套橡皮等)及相关证件。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放在座号单旁,以便进行身份查验。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
4.考生拿到答题卡、条形码后,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核对条形码上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是否与《准考证》上一致;如遇条形码分发错误及答题卡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教师;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答题卡、条形码检查、核对无误后,分别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贴条形码区”栏框内。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护好答题卡条形码,不得遮盖、污损或涂改。凡因答题卡上条码粘贴错误、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情况影响考试成绩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试开始哨响后,考生方可答卷。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6.考试结束哨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教师依序收齐答题卡、草稿纸后,根据监考教师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再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
7.考生须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区域作答,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只能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中性笔进行答题。答题卡填涂准考证号时须使用2B铅笔将选中项涂满涂黑,范围以盖住框内数字为准;修改时用橡皮擦除干净,保持答题卡整洁,不折叠,不破损。
8.所有考试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