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高考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20 10:12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6
海南省2026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建立(简称建立学考考籍)工作将于10月下旬开始进行,10月23日至10月27日,领取《报考卡》,现将考籍建立时间及步骤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立学考考籍的时间及步骤
(一)10月23日至10月27日,领取《报考卡》
学生向学校提交个人的申报材料、领取《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卡》(简称《报考卡》),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学生不能领取《报考卡》。
(二)10月23日至10月27日,采集学生身份证信息
领取《报考卡》的学生须按市县招生办的要求,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卡》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卡器读取本人的基本信息;
(三)11月1日至11月7日,考生自行上网填报信息
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凭《报考卡》卡号和密码进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门户网站”,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申报本人的有关信息。
11月7日17时30分,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建立学考考籍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申请建立:
(一)参加我省2023年中招考试,被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注册入学就读的学生。
(二)经我省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26届学籍的学生。
三、建立学考考籍须提交的材料
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有以下几类情况的学生,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一)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考生须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补充完善本人法定监护人的信息后,提交公安部门打印的《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的证明材料。
(二)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必须补充提交所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三)法定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亲的,必须补充提交人民法院的变更法定监护人的裁决书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