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高考报名 发布时间:2023-12-25 10:27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95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了《2024年湖北省舞蹈类统考报考须知》,得知2024年湖北省舞蹈类统考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16日,距离考试时间已经很近了,2024年湖北省舞蹈类统考报名考试流程及要求整理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一)报名资格和流程
取得艺术类高考报名号并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于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12月23日8:30开始,12月25日17:00截止),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点击微系统中“湖北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微系统”)或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进行专业统考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和相应科目的考试曲目并完成网上缴费。网报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视为未报名,不予安排考试。
(二)报名要求
1.阅读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注意事项。
2.核对信息:专业统考报名系统将调用考生高考报名时的基本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是否为本人信息。
3.曲目填报:舞蹈类省级统考包括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一个舞种方向,并根据要求,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与所报舞种方向一致的自备舞蹈剧目(或组合)名称(名称中不得填写任何考生信息)。请仔细核校选填内容以免错填(选)。
4.网上缴费:艺术类统考一律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生效。如考生缴费不成功,视为未完成专业统考报名。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名成功后不按时参加考试则按弃考处理,不予退费。根据鄂价费规【2013】215号和鄂高考【2023】24号文件精神,舞蹈类报名费为240元/人。
5.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1月5日8:30至考试结束,登录统考微系统或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流程及要求
1.察看考点
考试期间考点(张之洞路1号)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所有考试流程均按照指定路线或工作人员引导进行,考生可于2024年1月8日下午14:00至17:00察看考点(不得进入校区),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16日左右。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规定的时间为准。
3.考试流程
(1)证件核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2)集中候考: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考生在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前须寄存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的物品,本场考试结束后凭准考证领回。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后(考试封闭区域指考点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的整个区域,包括警戒线范围内的考室、候考室、考务办公室、洗手间、消防通道等),应根据考点工作人员引导及场地标识有序排队检录候考。考生须通过虹膜核验(不能佩戴美瞳、隐形眼镜)后进入考场,并在规定的候考区域集中候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视为自动弃考,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分配考室:考生在入场刷证时随机分配面试考室。
(4)抽取考试顺序: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顺序,考生用准考证和身份证换取序号牌并签字确认。
(5)身份信息核验与采集:考生进入考室前需通过虹膜核验,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室,考生须将考试序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由工作人员引导至规定区域,面对考室监控设备留存考生身份视频信息(采集正面头像及考试序号牌的时间不少于2秒,采集考试身份信息时,考生不佩戴口罩)。
(6)考试:
①舞蹈即兴科目,考生依据现场随机抽取的音乐进行即兴表演(每组考生进场后第1位考生抽签,试听20秒音乐后正式考试),舞种不限,时长1分钟。考试要求:着舞蹈练功服,不可化妆(如有化妆,现场卸妆后方可进入考场)。
②舞蹈基本功科目,测试身体基本条件和技术技巧规定内容,根据主评委指令进行考试;技术技巧自选内容单人连续完成(时长不超过1分钟)。考试要求: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如有化妆,现场卸妆后方可进入考场),无音乐。
③舞蹈表演科目,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时长不超过2分钟。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不可化妆(如有化妆,现场卸妆后方可进入考场),音乐自备。考生单人单考,不得带舞伴。考生入场后将仅存有考试曲目的伴奏U盘(考试曲目存储格式须为MP3或WAV格式)交给考点播放员播放并进行现场表演,表演完毕后伴奏U盘由考生带走(考点不留存)。
考生须按报名时所填报的舞种、考试曲目进行表演,否则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7)现场评分:各评委组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作出暂停、终止等指令。
(8)领回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考完一个科目后将考试序号牌交还考室工作人员并领回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下一个科目候考。
(9)离场:考生完成当日全部考试科目后,按照规定路线离场。
4.考试要求
(1)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
(2)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动弃考,禁止进场。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3)考生进入考场前,统一接受安检,除参考证件、考试所需道具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如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考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考生自备练功服等服装,不得自带舞伴,舞蹈表演自备仅存本场考试曲目的伴奏音乐U盘,考生须确保其伴奏音乐U盘质量,U盘中存放的音频文件须为MP3或WAV格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由考生本人负责,且须在无人伴奏情况下完成考试。
(5)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其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譬如跺脚、拍掌、打节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