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二级造价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3-08-29 10:28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9
新疆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10:00—8月30日19:30时报名截止,8月30日23:00时缴费截止。详情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考试时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
1.已取得我区的土建、安装、水利、交通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2.已取得我区的土建、安装、水利、交通专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6年1月31日前取得证书;只有成绩合格单但未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不能申请免考);
3.已取得我区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4.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专业评估院校名单以住建部官网发布的为准,详情请查看《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3〕第1号)。
(三)考生报名时应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上传证明自己符合考试资格及免考资格的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及复印件的扫描件无效,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免考条件,责任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10:00—8月30日19:30时报名截止,8月30日23:00时缴费截止。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入“网上报名”,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及《20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初次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照片上传注意事项—点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采用近期半身白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四)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五)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和《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精神,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考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
(七)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3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3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三、考试时间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日期 |
时间 |
科目名称 |
10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