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规范
某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人称,劳动保障部门从未专门进行月嫂以及高级月嫂的职业资格认定,而是将其划入家政服务员行列。因此,从职业资格认定来讲,不存在有证的月嫂和高级月嫂的说法。(上海除外)
这位负责人提醒,国家劳动部门职业资格认定共分5等,分别是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一些单位自封的“级别”,其权威性、可信性不高,消费者要注意识别。
由国家制证中心文件规定的育婴方面证书,只颁发了3级(育婴师)、4级(高级育婴师)和5级(育婴员)
培训项目
“高级月嫂”培训由资深的专家、主任医师及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专业早教老师授课,培训结束考试合格颁发全国通用的《妇婴护理专项能力证书》。(3级、4级)相当于婴幼儿教育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月嫂较为重要的是必须持3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