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17 10:47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25
报考北京农学院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的考生应持有如下证件:京籍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非京籍考生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居住证。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为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 “专升本”) 层次, 办学形式为非脱产。以下是北京农学院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整理如下: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习形式
第十一条 2023 年度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在北京市招生。招 生专业涉及农学、法学两个学科的动物医学、园林、社会工作三 个专业, 只招收专升本层次, 专业目录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方式为非脱产。学习年限为 3 年,教学时间一般为周末公休日或节假日。
第十三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及上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学生均为走读学习,学校不安排住宿。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 开”为原则,在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相应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 考试成绩、所报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符合国家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 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照顾录取条件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 的考生。学校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开班人数( 20 人) 予以停办的专业,学校将在录取前通知考生并将不开班专业报北京教育 考试院成招办备案,由考生选择是否调剂到本校其他专业或调剂 到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考生选择完毕后由学校按考生志愿要求协助处理。
第十七条 符合教育部及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 相关条件,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应按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 部门的要求完成资格审验和志愿填报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学校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