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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3年初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安排一览

栏目:初级安全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3-04-17 10:27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130


近日,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北京市2023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北京初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为6月17日,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14:00。报名具体内容请详细阅读本文。

北京23年初级安全师考试

一、考试设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参加1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增专业”级别)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

(三)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2.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安全生产实务》科目为主、客观结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页的答题须知和专用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老考生”是指已在北京市成功报考过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含报考级别为“增专业”的人员);其余人员为“新考生”。

1.老考生

(1)报名信息提交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14:00;

(2)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4日。

2.新考生

上传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书;

(2)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上传能证明其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人员,还须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上述证件、证书或证明均须上传其原件的清晰图片。

3.2022年因疫情取消本项考试,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2022年已在北京地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若本次报考级别不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即可。

4.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二)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13日至6月17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详见《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应急厅〔2019〕43号)

五、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增专业”级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专业科目,方为合格。

(二)2022年因疫情取消本项考试,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2022年在北京地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考生可于2023年8月中旬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也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另行公布。

(四)按照《关于启用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1〕5号)和《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号)精神,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资格证书或电子合格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2〕375号)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文章来源: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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