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保安员培训 发布时间:2021-12-23 10:36 来源: 路问教育 阅读量:76
保安人员在日常勤务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疑难问题,对现场保安人员来讲如何处置非常关键,有时候掌握不好“度”,就会“里外不是人”,吃力不讨好,甚至违纪犯法。所以,我们在执行勤务任务时,就必须掌握好这样几个原则。
一、依法处置的原则
我们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任务时,发现可疑的人或事、物,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确认、扭送等都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不得有任何的越权行为。作为一名保安人员我们必须清楚,我们并没有特别的行政及刑事执法权,制止违法犯罪一般只能通过劝说、劝解、隔离、堵截犯罪嫌疑人,以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实现。也就是说我们在日常勤务工作中,发现正在辖区内偷盗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如果发现嫌疑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保安人员不能有殴打、处罚、限制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等行为,否则就涉嫌违法。我们只有面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时,才能将犯罪嫌疑人制止、扭送公安机关。保安员在对违法犯罪行为制止无效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我们保安队员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日常勤务工作中正确运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避免出现好事办坏的现象。
二、注重证据原则
保安员在勤务活动中,要学会从一个人的外表、言行、衣着等进行观察、判定是否异常,从而采取措施,发现嫌疑人犯罪证据。当然,我们在日常勤务工作中认定一个人有无违法犯罪,必须强调构成嫌疑的根据。我们通过观察所判断的异常情况,不能作为嫌疑人违法犯罪的证据。
必须严格区嫌疑与事实的界限,保安人员必须习惯于用证据说话,要学会把嫌疑转化为证据的工作方法。另外,还要学会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执勤记录仪、手机录像录音功能进行证据保全,更好的完成勤务任务。
三、开发方法原则
由于保安员的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利,在执行勤务任务时,又会面临很多复杂的任务和突发状况,但我们不能因为有困难,就选择回避,对可能发生的犯罪、违规行为就睁着眼闭只眼。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和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抓住嫌疑人的违法证据,绝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四、自我保护原则
根据实际工作中保安员经常面对凶恶的歹徒、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实际情况,保安员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凡有条件的,可现场将歹徒制服;在敌我力量对比明显、敌众我寡、孤军作战、难以克敌制胜的情况下,就不能单靠勇猛,更不能轻易付出牺牲的代价,首先应保存自己,然后据情采取其他制服犯罪或抓获犯罪的办法。舍生忘死的精神可嘉,但不应提倡无谓的牺牲。